京衡律所董事长兼主任,一级律师。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(法学院)教授、硕导。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、浙江大学法学院、浙江警察学院兼职法学教授、硕士导师。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,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。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。曾在浙江省公安厅、中共浙江省委、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,担任省委政法委书记秘书、高级法院院长秘书、研究室副主任。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、浙江财经大学法律系主任。现主持管理的京衡律师所在上海、杭州等地有5家律所,公司法律、投资并购、企业重整等18个专业法律部,300多名律师和助理。 陈有西是中国律师业有世界性影响的著名律师。历年获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,杭州市政府授予法律服务业标兵。2010年获《中国律师》年度新闻人物。《时代周报》年度“时代人物”。2011获《中国新闻周刊》年度影响力人物;《南方人物周刊》年度魅力人物。2014年《时代人物》封面人物,被评为年度十名中国绅士。 曾经办理的著名案件和項目有:重庆审判北京律师李庄案、广东格林科尔董事长顾雏军案、湖北东星航空董事长兰世立案、天一证券董事长理财32亿案、安徽兴邦公司董事长38亿非法集资案、友成控股香港创业版、主版上市項目、宋城旅业上市項目、都邦保险20亿股权并购項目、国开行俄罗斯森林融资放贷項目审查顾问、西昌锌矿勘探項目、台州船厂两艘万吨轮购买谈判項目。德国西门子OSRAN商标案、澳籍华人吴植辉案辩护等大量名案。具备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,是上市公司尤夫股份独立董事。